驾驶人持C3证开货车闯大祸 与班车相撞致伤亡
天津北方网讯: 今年7月,在本市津淄公路上,有货车与工厂班车之间发生事故,导致1死9伤。受雇于个体货车老板的肇事驾驶人当场逃逸。西青支队事故交警历时64天,终于将逃往老家黑龙江省绥化市的肇事男子高某抓获归案。经查,高某持有的C3驾驶证因逾期未换已被注销,且其并无货车驾驶资格。日前,公安西青分局已将高某刑拘。
7月20日17时30分,交管部门接报警称,津淄公路小孙庄段发生一起事故,一辆货车与一辆中型客车相撞。西青支队接警后立即派多名交警赶到现场。经交警初步勘查,事故货车后车斗上的一名男子已死亡,另一名男子伤情严重。货车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受轻伤,他告诉交警,该车驾驶人已逃离现场。与货车相撞的、实载19人的中型客车为某工厂的班车,车上有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驾驶人受伤较为严重。
西青支队事故交警立即展开追查。货车上的受伤男子表示,只知道逃逸的驾驶人姓高,是东北人,他们几人都是刚被老板雇来的,彼此并不熟悉。事发后货车实际车主孙某来到现场,提供了高某的姓名,并告诉民警高某来自黑龙江省绥化市。此外,货车的登记所有人为窦某,窦某将车辆卖给孙某后因为嫌麻烦就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仅有一张买卖协议,孙某买车后则一直雇人驾车、押货。交警得知高某在津居住地后前往搜查,结果发现人去房空。交警核查高某的驾驶证发现,其持有的是C3驾驶证,准驾车型中并不包括肇事时所驾驶的轻型货车,且其驾驶证因逾期未换,已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办案交警在天津站查询发现,高某和其妻子曾购买了事发当晚的火车票,但后来退票。交警与绥化警方取得联系,请求协同追查高某行踪。案发多日后,绥化警方传来消息:在高某老家发现其人。案发后的第64天,西青交警奔赴绥化,成功将高某在其家中抓获。高某对自己的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高某的C3驾驶证仅能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那么为何他能驾驶货车呢?高某的“老板”孙某向交警坦承,他在雇用高某驾驶货车时并未查看其驾驶证,仅仅问了一句会不会开车,更没对他的驾驶技术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高某回忆,事发时他正驾车沿津淄公路一车道行驶,忽然听到车后有异响,想靠边停车看看情况,正在向二车道并道时,不知怎么就撞上了和他同向行驶的客车。日前,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并具有逃逸情节,已被公安西青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