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三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日前,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住建委、市政务服务办、市统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公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第三批成果。分别是:
开展整治治理房屋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等问题。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在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经营场所广泛宣传,营造整治“黑中介”的强大声势;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分别赴16个区开展督导,指导推动工作;全市共发现问题105件,已责令整改101件,约谈中介机构29家,公开曝光8起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重点推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等工作。组织危房改造技术培训,展开农村危房安全鉴定普查,加快推进危房改造进度,已开工6539户;结合天津实际,解决个别区老旧小区住房改造进度缓慢问题,加快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进度,已开工1150个片区,1880万平方米,市区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145.1万平方米,5.6万户居民得到妥善安置。
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检查了16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248个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148个专业办事大厅,共发现问题351个,当场督促整改完毕。针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印发整改通知书65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政务一网通”平台共梳理发布事项信息3.2万个、办事指南1565个,累计办理事项68.6万件;坚决纠治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196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16件,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治理,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坚决落实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等问题。制定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针对群众关注的学前教育学位缺口问题,累计新增学位5.7万个,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落实《天津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着力解决招生环节损害教育公平问题。
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完成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覆盖,市、区两级组织统计普法培训7000多人次;对源头数据造假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完成对7689家企业数据质量检查,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458家,加大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对国家转办案件中13家企业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
市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持续加压加力,巩固拓展成果,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