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东丽分局严查5名“分耗子”
今晚网讯 (记者 王赫岩 尹娜 通讯员 焦轩 刘媛)自2013年1月1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施行以来,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后记分值大幅提高,个别驾驶人员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处理,买卖驾驶证记分等违法行为抬头,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常依法办案,破坏了正常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市局统一指挥下,交管部门会同公安东丽分局开展联合行动,近日在东丽区查处了5名利用小广告买卖兜售驾驶证分值人员,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并处罚款。
7月15日,本报曾以《驾照“购分”黑市隐患多》为题,报道一些地点出现“收分”小广告的消息。7月17日11时许,交警东丽支队民警在万新街津昆桥附近巡查时发现,有不法分子在交通标志和小区墙上,非法粘贴“处理违章、收驾照分”的小广告,存在影响交管部门正常交通执法的嫌疑,立即向公安东丽分局万新派出所通报。万新派出所受理了该案件,并向公安东丽分局进行汇报。7月29日上午,万新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调查后,将暂住在东丽区万新街铁城公寓的嫌疑人鲁某某成功抓获,并根据鲁某某的交代,将崔某某、徐某、吕某某、闫某某等四人抓获。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交代了参与买卖驾驶证分值获取不当利益,扰乱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的行为。7月30日,鲁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崔某某、吕某某、闫某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徐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管部门表示,驾驶证“卖分”存在很大风险,如果违法行为背后涉及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买分”者、“卖分”者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此外,人们在生活中还会遇到有朋友求帮忙借驾驶证“消分”的情况,此种看似是“仗义”帮朋友忙的小事,实则也属于违法行为。“公安部123号部令对违法驾驶人实施记分管理,记分满12分后的驾驶人应参加教育培训、考试,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还将被降级,目的是更好强化机动车驾驶人法律、法规知识,有效约束和规范驾驶人守法驾驶车辆,提升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制度的设立和实施都是为我们创造更好的道路出行环境。”市交管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庞宝山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出于“人情”等考虑用自己的驾驶证为亲朋好友“消分”,即使没有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也已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时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这种行为还会使真正的违法驾驶人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处罚,客观上纵容了违法行为,使违法驾驶人逐步失去了对法律、法规的敬畏。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朋友,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代扣、倒卖驾驶证分值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处罚。同时,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也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人的调查、确认力度,积极有效杜绝“买分”“卖分”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