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严格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 做到“五个全覆盖”
近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在拉萨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吸取乐大克等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五个严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五个全覆盖”: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发放全覆盖,开展党员干部专题培训全覆盖,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全覆盖,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全覆盖,查处违规违纪现象全覆盖。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强化没有特殊性的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带头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加强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各种诱惑面前管住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把好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亲友关、情趣关、生活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用好巡视反腐利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大病”、“小病”一起治,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查彻办,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完善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雪域高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