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带病不拒 赔付不低于80%

23.08.2015  19:27

  今晚网讯(记者 梁骁)近日,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昨日正式印发实施,本市为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之一。业内人士表示“具体产品不会等太久”。

  今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本月具体细则出台,期盼已久的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已具备落地的条件。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将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本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目前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产品涵盖疾病险、医疗险、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四大类,2300多种产品。但作为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一直比较滞后、作用发挥有限,是全民医保体系中的短板。

  记者了解到,未来的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突破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一般规则——“不得拒保”。《办法》中明确了“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这是基于公平性,因为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也就是说只要是纳税人,都可以购买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能拒保;二是基于行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国家给予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将一定的财政收入让渡给保险业,保险业应主动承担起减轻医疗负担、服务医改的社会责任,做到应保尽保。另外,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将采取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

  本市保险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五月份开始人身险公司即开始就具体产品的研发与设计进行准备,细则出台后,产品很快可以落地,不过由于涉及税收优惠,还需要解决与税务部等相关部门对接的问题。”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