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单位,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修)订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技术的质量控制指标。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7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计生委和各医疗机构要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最新相关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梳理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各区卫生计生委要及时转发文件,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并要求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填写附件,保证文件落实到位。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相关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质控指标,将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技术质控指标及时汇总,每半年将技术质控指标上报至我委医政处,上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三、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应技术质控指标,并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培训及考核,保证开展相应技术的医务人员熟悉掌握各项规范及流程,保证限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安全。
四、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收集本单位的技术质控指标,认真填写附件,不得擅自改动附件格式,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并每半年将本单位的技术质控指标上报至我委医政处,上报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7号)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医政医管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国家限制医疗技术质量控制指标上报表(2017年版)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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