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决议
(2015年2月10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举行。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姚增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求真务实扛起责任,坚定不移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黄兴国同志的讲话。一致认为,讲话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立足全局,系统总结了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强调要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营造“不敢腐”的环境;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能腐”的机制;筑牢思想防线,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持续纠正“四风”,着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话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直面现实,以案明纪,情理交融,语重心长,体现了市委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政治站位高,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对于抓好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黄兴国同志讲话精神,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认真回顾总结了多年来市委、市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强调要在传承中发展、接续中创新。全会认为,2014年,市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各区县、部委办局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