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按照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全国老龄办[2015]2号)文件要求和2015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动员会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骨干培训会议精神,现就我市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第四次调查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一是人口老龄化面临新形势。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显五个特点。要在新形势下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改善亿万老年人民生的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基础性工作必不可少。
二是老龄工作面临新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战略部署。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老龄事业法制建设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要完成这些新任务,需要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持和科学支撑。
三是老年群体需求面临新变化。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十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一代老年群体的思想观念更解放,经济实力更强,文化程度更高,对养老保障措施、优待制度、服务水平等也有着更高的要求。要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目标,就要进一步摸清新时期我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在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
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一项基本国情,老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科学决策,需要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统筹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科学决策的首要前提是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基础数据,摸清家底、找准问题、把握趋势,这既是第四次调查的主要意义,也是调查敬爱能够带来的最直接结果。
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法定调查,是一次与我国作为世界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相称的重大老龄国情调查,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开展好这次大型调查活动,有利于摸清新时期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编制《国民经济河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国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地方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有利于提升老龄工作科学决策水平,促进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加强老岭基础理论研究,促进老龄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国务院和全国老龄委领导对第四次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全国老龄委主任王勇亲自审定了调查方案,并多次对调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国老龄委第十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全国老龄办要会同老龄委有关部门和方面,在前三次抽样调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和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好第四次调查,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打下好的基础。”在在全国老龄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上,他又进一步强调指出,“要组织实施好第四次调查,这是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摸清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底数,提升老龄工作科学决策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调查由全国老龄办牵头,要制定方案,周密组织,财政、民政、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物质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尤其要做好数据开发利用和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发挥抽样数据的社会效益。”
二、第四次调查的基本概况
第四次调查在全国老龄委领导下,由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共同主办,全国31个省级老岭办协办,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工作,被抽中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承担具体工作。
为加强第四次调查的组织领导,全国成立第四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全国老龄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人李立国任组长,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任常务副组长,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全国老龄办。
第四次调查样本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之外,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66个县(区)、1864个乡镇(街道)、7456个村(居)参与调查工作,首次实现覆盖全国范围的调查目标,样本量达到22.368万,总抽样比约为1‰。
第四次调查采取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收集数据的方式,调查问卷分为个人问卷和老龄工作问卷,个人问卷又分长表和短表,老龄工作问卷包括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问卷。个人问卷主要内容涵盖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家庭状况、健康医疗状况、照料护理服务状况、经济状况、宜居环境状况、社会参与状况、维权状况、精神文化生活状况、调查后记等十大方面113个问题。老龄工作问卷包括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问卷,主要内容涵盖地理喻人口状况、基础设施和活动场所、老龄服务体系建设、老龄工作等方面。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8月1日零时。第四次调查将历时三年左右,共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准备阶段(2014年3月-2015年7月),包括筹备阶段、动员阶段和培训阶段;实地调查阶段(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31日),即入户调查阶段;数据开发阶段(2015年9月-2016年12月),调查问卷的回收和录入、汇总,主要数据公布和数据深度开发。
三、我市承担的第四次调查工作任务
第四次调查涉及我市滨海新区、南开区、红桥区、武清区4个区,16个街道(乡镇)、64个社区(村),样本量为1920。按照全国老龄办调查工作的要求,我市将做好调查涉及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抽样、访问员和督导员的培训、老年人名册的整理及抽样、入户问卷的填写检查和数据录入分析工作。
按照全国老龄办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参照之前作抽样调查工作的经验,确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我市第四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巡视员、市老龄办主任程怀金任组长,市老龄办、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成员由参与调查的区、县老龄办组成。
(二)工作分工
市老龄办负责我市第四次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成立组织机构、拟定调查方案,宣传第四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通报工作进程,协调落实调查经费,组织督导员与访问员的培训会议,督导调查质量,根据调查数据分析报告撰写调查报告;涉及区、县老龄办,街道(乡镇)和村(居)负责老年人花名册的填报工作,老龄工作问卷的填写,入户调查前的宣传与协调工作,协调调查员入户调查,老年人礼品的派发等;委托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承担调查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入户调查问卷的填写,数据整理、录入和开发工作。
(三)工作进程
目前,配合全国调查办完成了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抽样,即完成了4个区、16个街道(乡镇)、64个社区(村)的抽样,第四阶段抽样,老年人名册已报送全国,老年人样本的7月下旬可确定;7月14-15日,拟举办我市第四次调查骨干培训班;8月1日-8月31日,正式开始入户调查,填写问卷及数据录入,并将问卷报送全国;9月-10月底,数据分析与开发;11月-12月底,完成我市调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市和区县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市和区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调查工作和调查质量负总责,出现问题要重新组织调查,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2、保障调查经费,确保调查顺利开展。市和区县财政部门要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的通知》(全调办[2015]1号)的要求,予以必要的调查经费保障。
3、做好调查宣传工作,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调查全过程,宣传调查的意义与作用,努力扩大调查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调查涉及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在显要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口号,让本地区的干部群众和老年人知晓调查,理解调查,支持调查。
4、严格选派督导员和调查员参加培训。调查培训工作关系到调查的质量,是调查成败的关键。市老龄办将委托天津财经大学统计学院选派学生调查员,各区老龄办要认真选拔督导员,统一参加我市“第四次调查”培训班。
5、精心组织,确保调查质量
调查的质量是调查的生命。市和区老龄、民政部门要以确保质量为中心,密切配合,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把好重点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要按规范要求,确保每一份调查的质量。
6、充分利用调查数据,转化成果
市老龄办将委托相关部门开发利用调查数据,为市委、市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制定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稿源:天津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