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中心顺利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

07.11.2016  18:33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作为推进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工作的首批成员单位之一,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有关工作。

一是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备忘录部门梳理表》,并专题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报送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方案的报告》。

二是于2016年5月初参与完成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新的《办法》完善了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调整了公示内容,特别是对双随机抽查、信用风险分类、跨部门联合激励惩戒制度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三是2016年6月份完成《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实施程序》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目录》会签,于7月正式实施。

天津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主动介入参与联合惩戒工作,进一步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途径,增强了中心执法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也将进一步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增强制度的制约力度,营造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