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以提质增效为着力点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深化发展

18.11.2015  10:23
以提质增效为着力点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深化发展
山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10月20日至21日在山东召开工会女职工工作座谈会。会上,山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5个单位从推动地方立法、打造维权品牌、加强机制建设、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等方面介绍了经验做法。
  我省现有职工2432万人,其中女职工895万人,占全省职工总数的37%。近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合同”)这个“牛鼻子”,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98%以上。同时,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重签订、轻履约,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及时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和女职工满意度上来,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规范内容程序为重点,以推行分类签订为关键,以强化考核督查为动力,着力推动专项合同提质增效、实现深化发展。
  一、实现三个到位,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实现专项合同工作提质增效,提高合同知晓率是基础,争取各方重视支持是保障。我们紧紧抓住组织领导、源头参与、宣传教育等关键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给予有力支持。省总工会高度重视专项合同工作,将其纳入工会工作的目标考核,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考核标准,纳入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内容,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作为亮点品牌培植,在全会上下形成了协调推进、共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态势。全省17个市、137个县(市、区)全部制定了推进专项合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的市县还争取党政有关部门重视支持,联合下发文件,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是源头参与到位,提供法制保障。参与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山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加强专题调研,反映职工诉求,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将签订专项合同、落实女职工“四期”待遇、开展每年一次免费体检、规范职代会女职工代表比例等内容写入其中,为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凝聚思想共识。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山东工人报》刊载省总常务副主席就专项合同等内容答记者问稿件,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各方力量。主动与省企业联合会协商,将专项合同等内容纳入其企业家培训班,并联合召开了以“维护女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交流研讨会,工会和企业双方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增强了企业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自觉关爱女职工的责任意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市、县工会,把专项合同的有关内容翻译成多种语言文本发给企业外方经营者,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连续两年开展了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专项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女职工权益保障知识答卷”活动,全省女职工参与率92%以上。通过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专项合同的知晓率,为工作的深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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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把握四个坚持,着力提升工作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做到精准服务、供需对路”。我们始终坚持女职工需求导向,紧贴企业实际,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一是坚持务实管用,提高合同含金量。我们把调查研究作为起草合同文本的前置环节,力争准确聚焦职工诉求,最大限度表达职工愿望。合同内容在体现法律规定的女职工权益的同时,更加细化、量化、深化,将增加妇科病检查项目和次数、发哺乳班车、保证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延长产假等内容写入合同;指导基层工会增加“爱心妈妈小屋”、“知心小屋”等与女职工利益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更加注重维护女职工在晋职晋级、教育培训和民主政治事项中的比例等发展权,不断提高合同含金量,力求在维护女职工权益上有新的提高和突破。
  二是坚持严格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提出合同签订必须经过协商、签约、备案、公示和督查等五大环节的要求,对每一环节做出详细规定,特别要求合同草案形成后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指导基层工会严把五大关口,按照规定程序,设计制作了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必备要素,在签订合同时按图索骥、有条不紊,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坚持因企制宜,推行分类签订。提出“依法签订、突出特色、因企制宜、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根据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行业类别、所在区域等因素,在协商重点、合同内容、工作方法上量体裁衣,不搞千篇一律。总结推广潍坊昌乐县工会专项合同签订“七种模式”,明确了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小非公企业以及行业性、区域性、社区(村)等七种专项合同的不同侧重点,切实增强了合同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