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暴恐线索最高奖50万元 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天津市公安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各种涉恐可疑情况线索,共同防范打击涉恐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根据线索价值予以最高50万元的奖励。
通告说明,市民群众发现以下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涉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涉及暴力恐怖犯罪的逃犯;有其他暴力恐怖活动迹象的。
市民如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过短信平台(12110)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
对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暴力恐怖情报线索奖励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暴力恐怖情报线索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最高给予50万元人民币奖励(一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不高于50万元;二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5000元,不高于5万元;三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根据线索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对举报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认定和奖励由天津市公安局负责。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有效证件领取奖励,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将会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此外,举报人应如实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凡编造、传播虚假暴力恐怖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