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验收 达到国家标准

21.05.2015  20:59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上午从市教委获悉,5月18日至5月21日,由40余位国家督学、教育专家组成的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本市16个县(区)进行了督导检查,认定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标准,建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天津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这标志着本市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全国第三个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市。

  督导组实地检查了16个区县,随机抽查学校129所,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区)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4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16个区县全部达到评估标准,实现了‘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和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目标,标志着天津市义务教育达到现代化标准。”国家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委员会会员李晶告诉记者,“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切实感受到天津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力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本市从2008年开始,先后启动两轮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市、区县两级财政共投入120亿元,对1084所学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缩小城乡、校际间的差距;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市26万随迁子女全部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实施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采取九年一贯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托管服务、引进高校及社会资源等多种方式,让学生接受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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