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破解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难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平衡、层层递减现象仍然存在”、“履责主动性不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双岗双责’没有很好落实到位”……2月下旬至3月中旬,浙江省委组成15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赴11个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县乡也纷纷组织检查组、巡查组,逐级开展专项检查,以此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破解压力层层递减等问题。
省委带头作示范
“突然接到抽问通知,心里还是有些紧张。像这种以抽问方式进行专项检查,还是第一次碰到。”近日,被市委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组抽问的丽水市遂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上官国明发出这样的感叹。与往年不同,丽水市此次落实主体责任检查新增了专项抽问环节,从以往的“座谈会”式转型为廉政“体检”式,让人既“洗了澡”,又“出了汗”。
丽水的例子,是浙江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专项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等问题,省委把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贯穿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展巡视整改行动始终,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制定一系列制度。省委书记夏宝龙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动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以“讲认真”的态度,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等。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机制,变“党委提要求、纪委具体抓”为“党委主抓直管”。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在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凡中央、中央纪委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一律上会传达,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凡本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一律上会讨论,集体决策。去年,省委常委会研究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5次。
坚持重点工作主抓直管机制,对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省委都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对省委全会确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省委都制定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分解到省级各大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能有‘真空地带’,派驻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省委书记夏宝龙出席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动员部署会并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派驻机构全覆盖。
层层传导防递减
过去,曾有人认为,从严治党是纪委的事,跟党委没有关系。这样的意识偏差,导致一些地方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月26日,省直某单位党组书记在参加省纪委召开的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后说:“最大的变化是思想认识上的变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原来理解是‘纪委的活儿,或者说是支持纪委工作’。现在很明确,这就是我‘分内’的事!”
参照省纪委的做法,每年年初,省市县乡四级纪委都集中组织专题汇报会,听取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现场作出评议,以此推动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基层。
省纪委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每次下基层约谈,不仅约谈市、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也约谈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书记。通过“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方式,层层传递压力。
杭州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为市管领导干部上党课,带头执行廉政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更是紧紧抓在手上,亲自部署推动,亲自检查落实。去年,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市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26件,同比上升33.7%;查办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和征地拆迁领域案件169件,同比上升21.6%。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乡镇纪委立案同比上升75.9%。
宁波市北仑区试行村(社区)党组织向镇(街)党委、纪委汇报主体责任制度,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制定联村干部履职清单,将各村权力运行情况纳入镇(街)联村干部“双岗双责”履职范围和“签字背书”内容。每年选择2至3个村(社区)书记汇报并接受质询,让“出汗红脸”成为新常态,确保主体责任在基层“神经末梢”压紧压实、落地生根。
“一案双查”强震慑
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没想到,因为下属的一次违规娱乐,自己也被处分了。
去年8月,一则关于温州瓯海区体育中心主任违规吃喝的帖子在网上传开。省纪委和温州市纪委督促瓯海区委、区纪委严查。经查,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顶风违纪,操办子女周岁酒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瓯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郑元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此案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党组书记、两名局党组成员予以处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去年以来,浙江省纪委突出“问责年”特点,列出责任追究“清单”。针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倒逼主体责任层层落地生根。
去年,全省追究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29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追究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心中有责,笃行担当。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重而道远。在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中,各地各单位纷纷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要求、破解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难题,作为各自履职情况报告和接受检查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记者:颜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