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严重受损小区非营运车 未投商业险可免费修

14.09.2015  09:21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事故

   天津北方网讯: 8·12”事故发生已有月余,但事故善后工作仍在繁忙地进行中,日前滨海新区有关部门针对事故中非营运机动车受损赔付等问题进行权威回应。其中明确,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七个小区的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也将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此外,因此次事故造成门窗受损自行维修的也可报销,业主先到小区所属社区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认定,自行维修后持有效票据,到受损住宅小区所属社区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报销。

   - 9月16日前交回车损登记表

  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严重七个小区的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由群众工作组发放、回收《“8·12”爆炸事故居民非营运机动车辆损失登记表》,登记表也可从新区政务网(www.bh.gov.cn)下载,其中租户需提供租赁合同。其他受损车主需到辖区公安部门进行报案,报案证明、登记表等材料准备完毕后交回指定服务点。9月14日开始发放表格,交回时间截止到9月16日,9月17日—21日为筛查时间,9月22日开始查勘定损。

   指定服务点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街营业部

   地 址

  天津市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8-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裕鑫 65541559;13820602879

  王玲 65541535;13820720917

  -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人保代为查勘定损

  对未投保商业车损险的,由滨海新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为查勘定损,按照商业车损险的责任范围定损,并到指定4S店免费修理。

  已经投保商业车损险的,由相关承保公司定损理赔。其中未投保不计免赔条款的,受损车主需提供商业险保险单、投保公司不计免赔条款免赔金额的证明材料、被保

  险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号。承保公司不予赔付的部分由区金融服务局委托人保公司代偿。

  对于已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因本次事故导致下一年度商业险保费提高的,区金融服务局就提高的部分与业主具体协商解决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潘广宇 65306980

  李 磊 65306978

   查勘定损联系方式

  邬文强 25862780

  王 鹏 25862778

   -出院伤员家庭医生将提供康复服务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事故受伤人员出院,事故受伤人员出院前,需将出院后的居住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填写在《温馨提示》上,出院时由医院报告卫生计生部门。区县卫生计生部门会直接与受伤人员联系,确定受伤人员居住地址,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家庭责任医生入户见面联系。家庭责任医生为出院伤员提供社区治疗和社区康复服务。

  而如果因此次事故所致伤情,后续仍需到医院门诊就诊的,可以到市第五中心医院、泰达医院、天津港口医院、海洋石油总医院、天津市永久医院、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就诊;病情需要再次住院的,可以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泰达医院就诊,需要再次手术的,也可以到原手术医院住院手术。上述医院均开通相应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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