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事故签订收购协议居民可办后续事项
03.11.2015 14:20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记者从滨海新区获悉,“8·12”事故签订收购住宅协议的业主领取还贷凭证工作启动,业主可根据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领取。
据了解,“8·12”事故居民严重受损住宅签订收购协议后,有购房贷款的按照协议约定由收购企业代为还清贷款,在办理完抵押权注销后,业主可根据需要领取银行出具的还贷证明资料(如贷款结清证明等)。
领取地点:清水蓝湾(海港城)、启航嘉园、帝景公寓(合生君景)的业主到滨海新区受损房屋服务中心领取,地址在开发区太湖路60号,电话:66378511、66378581。万科金域蓝湾、万通新城、汇锦苑(双子座)、旺角居的业主到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领取,地址在天津市开发区洞庭路71号4门2楼,电话:65298731、66203867。业主可按照短信或电话通知时间领取;也可在收到款项或银行还清贷款短信通知30天后到上述地点领取。
业主领取时需携带的证件资料包括:产权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受损住宅收购协议》原件;若委托他人代领还贷资料,受托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1份、书面委托书原件(需明确受托人代领贷款结清资料等事宜,产权人签字并按手印)、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本文来源: 北方网
03.11.2015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