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私卖二手车惹大麻烦:过户办不了新车买不了
天津北方网讯: 市民王某有一辆夏利汽车,但他想换一辆新车。为了获得车辆更新指标,他在网上卖车。本市男子张某看到这个信息后,与王某联系,表示愿意购买。二人接触了几次,就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张某向王某支付了购车款1.5万元,王某将汽车及相关证件交付张某。交易后,张某由于没有取得购车指标,造成该销售车辆的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王某也就无法购置新车。就此事,双方进行协商,但退车未果。
因此,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原告王某认为,被告张某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该车辆尚未过户,所有权仍归原告。张某辩称,已在2014年夏季将该车出售,现并不知道涉案车辆在何处,故不同意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交付行为已经完成,虽然车辆未过户登记,但此时的登记是车辆管理机关对机动车所有权异动的行政管理要求,而并非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此王某已不再享有车辆所有权,故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向一中院上诉。一中院查明,双方车辆交易没有缴纳税费,系私下交易。经审理,一中院驳回王某的上诉请求。
连线法官 二手车交易应在正规市场进行
承办法官提示,在各地相继实施车辆限购政策的形势下,私下购买二手车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如本案中,王某将车辆出售给未获得指标的张某,导致车辆不能过户,车辆后续经过了多手流转,目前实际控制人无法确定,而车辆仍登记在王某名下。对此情形虽然可依物权法确认所有权转移,但在限购政策下如何办理转移登记目前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在车辆登记没有转移的情况下,王某想要获得车辆更新指标尚未有明确救济途径。法官建议,为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二手车交易应在正规市场进行。若私下交易,亦应交纳相关税费,以作为车辆转让并交付的凭证。同时,应核实买方是否具有购车指标、卖方车辆质量是否存在瑕疵,并对质量瑕疵、不能过户、危险责任、二次销售等相关责任问题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