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2016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海滨高速2016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FZK2016-4-076
二次公告原因:一期公告截止,报名单位不足三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2016年养护维修工程已获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津高速养护【2016】4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海滨高速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侧,自2009年开通运营,道路编号为“津高速S11”,是环渤海经济圈交通主干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货运交通为主。海滨高速全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养护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养护面积123.7万平米;南段养护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养护面积159.8万平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海滨高速2016年养护维修工程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海滨高速南段边网改造工程、海滨高速南段挡水埝加固工程、海滨高速桥下空间封闭工程等设计工作。计划投资约1500万元。
2.3设计周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
邮 编: | 300000 | 邮 编: | 300204 |
联系人: | 段工 | 电 话: | 022-28236301 |
电 话: | 022- 66298907 | 传 真: | 022-28223902 |
| | 联 系 人: | 李岳峰 |
| | |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