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向收受红包礼金说“不”
“禄丰县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县长张东在担任禄丰县一平浪镇党委书记,禄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武定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廖猛违规收送红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是云南省纪委日前通报的2起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典型问题。
去年以来,云南省通过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主动送、被动收、借机敛等各类收送红包礼金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并进行通报曝光。据统计,全省共查处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271个,查处281人,其中给予164人党纪政纪处分。
为持续深化推进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云南省先后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等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等相关违纪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专项整治中主动说清问题、纠正问题、认识错误、组织不予处理或免予处理的同志,按干部管理权限,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三种方式开展谈话;对不如实说清问题、问题严重的,该查处的坚决查处。
在省纪委部署下,各地纷纷行动起来。楚雄彝族自治州115名领导干部主动向组织作出说明,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84.5万元。保山市将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的必谈内容,以及重要节日前纪律要求的重要部分,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危害作为警示教育的必讲细节,全市共有70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116.24万元,单个红包金额多则数万元,少则数百元。
“什么是红包?不是现金算不算红包?盛情难却收了红包之后,应该怎么处理?领导干部本人不收受红包,但家人收受,也算违纪吗……”专项整治期间,昆明市以“纪律解读”的形式,在《昆明日报》等新闻媒体解读了有关纪律条款,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据了解,云南省下一步将持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送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也予以严肃查处,明确对向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记者:杨大庆 通讯员: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