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管部门十举措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28.10.2015  11:46

  新华网天津10月28日电(刘林、焦轩、滕飞)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即日起,天津市交管部门采取十项有效措施,严管道路通行秩序、严治危险驾驶行为、严查安全隐患,以全力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高速交警实行24小时勤务,启动全部执法站,对7人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持续开展超速专项治理行动,将全部巡查车及测速、摄录设备投入一线,采取定点测速、移动测速、区间测速相结合方式,严查超速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落实“按车型、限车速、分车道”通行规定,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大型客货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通行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治重型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以快速路、外环线、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以及各施工工地、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为重点,对货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野蛮违法行为集中开展路面整治行动。会同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对重型货车违法装载,特别是商品车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重超宽、超长违法车辆。同时,严格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装和规范使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确保其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三是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犯罪。严格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九)》,每周开展集中行动,加强市区主干道路、国省道管控,加大对旅客运输车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和违反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驾驶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同时,以夜间重点商业区域、娱乐场所周边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酒驾、毒驾、飙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力度。

  四是严查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违法。全面启动农村劝导站,增设执勤站点,在农村赶集、庙会、民俗等活动期间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特别是农村地区周五、周日学生回家、返校高峰时段校车行驶路线的巡查管控,坚决杜绝报废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搭载学生上下学问题。

  五是严密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进一步加快省际交警执法服务站及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施建设,扩大电子监控覆盖范围。全天候开启22处缉查布控系统、111处省际和区县际电子卡口及18000余处视频监控,专人负责全天候开展网上巡逻及违法数据分析、违法线索布控,网上网下联动治理,提升动态管控能力。

  六是严格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对“五类重点车辆”中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违反凌晨停运规定等隐患落地追查。对逾期未检、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注销业务;对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超12分的,责令车辆所有人一周内办理“清零”手续,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驾驶人上路运营。

  七是严格清理重点企业隐患。每月对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会同辖区交通运管、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限期内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单位标志措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责令企业停业整顿,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八是严格清理重点道路隐患。组织区县交管部门每月会同区县安全监管、交通运管等部门召开评析会,总结事故规律及趋势,对辖区内主要客运线路、旅游景区交通事故多发以及团雾多发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实施综合治理。

  九是强化执法培训和法制知识宣传。开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宣传行动。深入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就11月1日起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纳入危险驾驶罪等法律知识进行全覆盖面对面宣教。

  十是曝光突出隐患问题。对危险驾驶犯罪案例、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等源头安全隐患及各类突出违法行为予以曝光。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推动问题解决。(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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