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工作方案

29.03.2018  20:53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交通运输执法协作工作,深化落实《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合作办法》,经我委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协商,制定了《京津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法制与执法协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按照发文程序进行联合签章。

方案》主要从日常联系机制建立、执法联席会议、专题培训、互派交流学习、学术和典型案例研讨、学习交流信息化等六个方面,对加强三地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提出了思路和方式。《方案》正式施行以后,将充分发挥先进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三省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与立法、执法协同水平。(法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