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 共筑生命共同体
天津北方网讯: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将生态环保作为重中之重,与北京、河北持续开展了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
《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
京津冀,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共筑生命共同体。
四种手段划定红线
新建项目
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2倍量替代,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执法
联合制定《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
处置
实施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加强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三地环保部门联合签署《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经济
2014年7月1日起将二氧化硫等4种污染物排污收费平均提高9倍并实行差别化收费,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烟粉尘差别化排污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是国家的10倍,政府财政投入由2012年不足1亿元增加至2014年的36亿元
行政
印发实施《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党政同责,强化问责、考核,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实行月排名通报,市委、市政府共组织了三个轮次的全市污染防治大检查活动
大气污染五控治理
尘
实行施工工地围挡、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和土方湿法作业“五个百分之百”控制扬尘标准,实现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逐一治理全市1.8万块、131平方公里裸露地面,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5%上
工业
全市60套石化生产装置全面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检测和修复,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2项、钢铁联合企业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15项
车船
提前完成全部29万辆黄标车的淘汰,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并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牵头与河北省、山东省共同开展船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岸电箱建设42座,天津港132台大型集装箱场桥“油改电”工作基本完成,完成130辆集港重型货车油改LNG任务
煤
在中心城市和其他区县建成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提前一年完成全市城乡散煤治理任务,更换先进灶具86万套,农村地区116万吨散煤全部实现清洁化替代。改燃关停煤电机组3套、燃煤锅炉房305座
科技
制定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7项地方标准、扬尘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和技术导则、裸露地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发布天津市颗粒物源解析结果,对占全市燃煤量95%以上的废气排放企业开展在线监测
法律
以法律形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全市四分之一国土面积纳入永久性保护范围,颁布实施《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印发条例相关配套制度
建立环保协作机制
合作
与北京市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与河北省签署《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三地环保厅(局)共同签订《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
京津冀,一衣带水,山水相连。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天津将生态环保作为重中之重,与北京、河北持续开展了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中明确了全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其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点任务。为此,天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障,连续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深入推进“四清一绿”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在协同发展环境保护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生态环保顶层设计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中,天津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配合做好涉及生态环保工作的各类规划编制实施,认真落实区域协同发展工作部署。一方面深入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四清一绿”行动,规划实施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加强自然生态保护、规范固废污染防治等环保重点任务,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把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水环境协同治理作为协同发展的重点,推动形成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贡献力量。同时,根据国家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重点工作规划和重大项目方案,编制实施了本市工作要点,确定环保年度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逐一分解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层层落实任务。
落实“三无”网格管理
天津还严格落实“三无”网格化管理,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全市291个街镇配备873名专职网格监督员,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重点区域设置27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将大气污染防治量化考核下沉至街镇,基本实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
投入四亿支援两市
与此同时,天津持续推进大气污染联合行动,严格落实“七省联动、共同保障”要求,提前启动保障措施,同步提高减排措施级别,圆满完成APEC会议和“9·3大阅兵”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与沧州市和唐山市分别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对两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给予援助和支持。
截至目前天津共投入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河北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其中投入2亿元支持沧州市燃煤锅炉综合治理、散煤洁净化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投入2亿元支持唐山市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替代、民用燃煤洁净煤替代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共同治理水源污染
为了保护好水源,天津重点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实施清水河道行动,实现全防全控,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并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源头治理、节约保护、监督管理和改革创新,确保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10方面任务顺利实施。
同时,加强水污染源管理,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印发实施《2015年度废水直排工业企业和工业渗坑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月排名、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行为,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专项检查。制定和实施《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努力促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实现污染物减排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市还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组织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典型农村水源环境保护状况调查评估,研究制定南水北调水源保护措施。
三年造林有路皆绿
同时,天津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三年造林行动方案》,从2015年到2017年,全市计划新增林地120万亩,林木绿化率将达到25%以上,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湿地保护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森林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在天津形成“有路皆绿、有水皆绿、有城皆绿、有村皆绿”的局面,为实现京津冀生态环保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