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统一重污染预警分级 北京天津等率先实施

23.02.2016  08:28

和衷共济 携手共赢——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部联合国家气象局要求,从2月2日到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如今,试行标准已经实施近一个月,试行标准有何特点?与各地现行标准相比是否更严格?一旦达到试行标准启动预警,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昨日,本市环保部门对市民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何要统一

  联防联控共同应对重污染

  据市环境应急中心预测预警科副科长崔萌介绍,试行统一标准的目的,是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2015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区域经历了三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在应对过程中出现了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预警级别却不同的现象,影响了应对效果和区域联防联控。试行标准实施后,统一了预警分级标准,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标准更严格

  综合浓度时间两大因素

  试行统一标准前,京津冀各地的预案分级标准一般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基于污染物浓度设定,比如天津;一是更注重污染持续的时间,比如北京。此次推行的统一预警分级标准综合了污染物浓度和持续时间两大因素。以Ⅱ级橙色预警为例,现行天津市预案规定,经预测AQI将持续3天大于300小于500,发布橙色预警,而按照统一分级预警规定,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大于300的情况时,就要启动橙色预警。启动预警的“门槛”降低了,这意味着试行统一标准比地方标准更加严格。当预测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地将根据环保部与国家气象局联合预报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各地按重污染天气预报结果上限确定并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同时加强预警信息报送。

  该如何应对

  按现行预案启动响应措施

  据崔萌介绍,试行期间,发布橙色、黄色、蓝色预警时,各地仍启动现行预案对应的Ⅱ、Ⅲ、Ⅳ级响应措施;发布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停课措施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措施仍按现行预案Ⅰ级响应措施执行。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步实施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影响公众出行和生活的措施,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地要按照污染物减排底线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影响公众生活的措施,全面修订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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