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怀远主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强调
依法履职尽责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7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副主任散襄军、崔津渡、张俊芳、张俊滨、杨福刚、梁宝明出席。副市长何树山,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责,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和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制定这个条例,将为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发展的现代化天津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修改实施办法的部分条款,对于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动我市母婴保健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有利于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福祉。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以上三件草案趋于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禁毒条例(草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