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代还信用卡被盗刷 警方提示勿轻易将卡借人

09.07.2015  13:10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一名男子趁帮他人还款之机复制其信用卡,并将复制的信用卡交由另一名男子恶意透支1万余元。宝坻警方日前通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该起信用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近日,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宝坻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介绍,宝坻区的李先生近日突然收到一条信用卡消费短信,称其在某加油站消费10120元钱。“信用卡本来是在自己手里,也没有到加油站消费过,怎么会莫名其妙被刷走1万多元钱呢?”一头雾水的李先生随即到公安宝坻分局经侦支队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受理此案并展开侦查。民警得知,去年12月至今年2月中旬期间,李先生曾将信用卡借给其表弟孙某某使用过,表弟孙某某借用期间因信用卡透支,曾让朋友周某帮忙代还透支款。民警分析,李先生的信用卡很可能是信息泄露或被复制,为了尽快破获案件,民警决定从信用卡开卡银行入手,力争打开案件的突破口。

  警方首先查询了信用卡消费记录转账情况,发现该信用卡10120元消费款是从宝坻城区一家商城pos机上刷走的,而通过民警的进一步侦查发现,一个叫赵某某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分局经侦民警在城区某商店将赵某某抓获。经审理查明,赵某某曾因犯盗窃和抢劫罪先后被判3年半和8年有期徒刑,据其交代,他是使用一张复制的信用卡在商城的pos机上恶意透支10120元钱。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深入,周某在本案中逐渐浮出水面。警方调查得知,周某曾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前,李先生的表弟孙某某在借用信用卡期间,就是因为将信用卡交给周某委托帮忙代还透支款,使其萌生了复制信用卡的念头。随后,周某也被民警在其住处抓获。

  原来,周某经常租乘赵某某的出租车,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今年初,周某在租乘赵某某车时说出他能够复制信用卡,通过这个办法想弄点钱花,并问赵某某敢不敢和他一起干,结果两人一拍即合,随后开始预谋。周某趁为孙某某代还透支款期间复制了李先生的信用卡,然后赵某某以在一家加油站消费的名义,持周某复制的信用卡在一家商城pos机上透支了李先生信用卡10120元钱,又将这笔钱转入另一家银行,随后取出两人分了赃。案件水落石出,公安机关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周某、赵某某刑事拘留。近日,经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民警提示:信用卡作为安全、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手段,已逐步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正当我们享受信用卡便利的时候,也一定要防范信用卡诈骗。在办理信用卡时要量力而为,消费时要量力而出;不得随意将卡借与他人使用或请他人代理还款;任何时候卡都不要离身,保护好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密码等信息,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以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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