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4件建议提案被政府采纳解决
今年市“两会”闭幕后,市政府办公厅接到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提出的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2146件。经市政府78个委、办、局及相关区县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全部答复完毕。
据统计,在2146件建议提案中,所提各类问题被政府部门采纳、解决的有1374件,占总数的64%;列为工作参考的有742件,占总数的35%;因条件不具备暂时难以解决的有30件,占总数的1%。
今年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的主要特点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市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办理工作,确定6月10日为市“两会”建议提案办复期。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分别办,办公室综合协调,承办人员全程盯的办理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了办理工作迅速有效推进。
二、严格制度规范,认真有序办理。明确建议提案办理责任,严格业务流程,规范复文标准,加强工作协同,依托办理网络系统,将跟踪督办贯穿于办理的全过程,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规范有序地办理,防止办理过程出现漂、浮、虚等问题。
三、开展良性互动,积极走访座谈。大力推动“办前、办中、办后”三访联系制度的落实,提高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通过电话、邮件、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向代表委员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初衷,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了解对办理答复的反馈意见,把沟通协商贯穿于办前、办中、办后各环节,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对于一时难以采纳的建议,实事求是说明存在的制约因素及工作考虑。承办建议提案30件以上的单位,主要领导要主持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将对策建议吸纳到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积极动力。
四、注重采纳落实,力求办理实效。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纳意见建议,注重将办理工作与部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在办理工作中,既强调按时间节点完成办理任务,又注重有效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实际问题,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集中解决好一批问题,推进一个方面的工作。特别要求各单位围绕全市及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连续多年提出的建议提案作为重点督办件,由分管局级领导亲自督办,形成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办理实效。
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做好跟踪办理和检查落实工作,从整体上推动办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计划安排,提出解决意见和工作要求,抓好督促检查;对承诺解决的问题,持之以恒盯紧进度,确保如期兑现或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