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9.09.2017  09:02

  28日上午,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市政协主席臧献甫出席。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社会治理中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切实加强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要全力维护党的十九大政治安全,聚焦工作实效,优化工作机制、组织体系,提升队伍能力、装备设备,增强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会议传达学习张高丽同志在河北雄安新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要认真学习借鉴雄安新区规划思路,秉持绿色发展理念,高水平推进我市城市规划建设。要紧跟战略步伐,主动与河北、北京做好规划、港口、交通等衔接,努力实现错位发展、协同发展、融合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总结〉的通知》,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市巡视巡察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聚焦政治巡视、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传达学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精神,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专项督察检查,对用人单位政策落实不力、设置障碍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打破体制机制束缚。要用好人才培养引进专项资金,吸引更多人才汇聚天津。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要求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着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完成好我市承担的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市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专项考核办法》《考核奖励办法》,强调开展全职化改革试点,就是要坚持以政治家和教育家标准办学,让高校领导干部回归本职,心无旁骛地从事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试点单位要精心组织落实,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天津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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