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月18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19.01.2016  11:2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3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审议通过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