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全天津建设纲要(讨论稿)》
09.10.2015 11:32
本文来源: 总工会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15-10-09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听取了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汇报
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昨天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讨论稿)》。副市长尹海林、曹小红、王宏江、何树山、阎庆民、孙文魁和市政府秘书长张志强、市长助理赵飞出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8·12”事故教训,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讨论稿)》和12个专项实施方案。《纲要》明确提出安全天津建设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强化企业主体、部门监管、政府属地三个责任,突出实施危险化学品、工业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食品药品、公共消防等8项安全工程建设,对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安全天津建设是美丽天津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建设安全天津,事关长远和全局,关键在于落实,关键在于切实管用,真正做到管住管好管到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8·12”事故教训,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和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把管理位置前移,运用“人防+技防”的方式,主动加强预防、监测和动态管控,从严从实强化安全监管,真正看死、盯牢、管住,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红线,使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纲要》和专项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落实的实施细则,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把安全责任和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点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制度、每一个标准上,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要突出抓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按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制度规范、推进基础硬件建设、健全信息化联网系统并委托中介机构明察暗访”的系统监管方式,加强对危化品企业日常管理监督。用好“蓝、黄、红”三张表,对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要认真开展整改,确保达到合规合法标准;对“关、迁、转”的企业,要坚决严肃整治,彻底消除隐患。要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共场所、城市水务、供气供热供电、油气运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公共消防等安全建设的重点领域,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抓好各个链条、各个环节的安全动态监管,确保隐患治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制度规范到位、科技支撑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要抓紧制定更加严厉的追究问责制度,从严从重处罚违规违法企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确保把安全天津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强调,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和前置性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职责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工作衔接等各项任务,确保平稳有序推进。要坚持便民利民和可操作原则,简化流程,优化程序,使登记工作更加便捷、更加高效,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
会议听取了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审计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对促改革、促发展、促法治、促反腐具有重要保障和监督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把建立长效监管制度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在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让监管更加科学、规范。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抓好落实。要用好审计监督这把“利剑”,充实审计部门力量,睁大眼睛,发现问题,加强监管,更好地规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 总工会
09.10.201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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