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27.02.2016  04:32

 

 

  日前,天津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市委和高检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启动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天津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遴选以及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进行部署,检察长于世平对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于世平检察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利条件,坚定信心,鼓舞士气,攻坚克难。要结合天津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检察改革试点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工作,在改革原则和改革方案的认同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在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好各项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整体推进;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大胆思考,勇于实践,尤其是对于科学界定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建立高效顺畅的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树立司法公信和权威等等,要立足于全市可推广、可复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开检察改革试点创造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