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召开 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建设
10日下午,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召开,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市政协主席盛茂林,市委副书记阴和俊出席。
会议指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对加强依法防控作出全面部署,为依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现实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问题短板,及时认真研究,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确保疫情防控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科学处置。要严格严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会议讨论《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单位名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站在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扎实抓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实。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把提升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落到实处。制定完善法治天津建设规划,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路径,确保依法治市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崇法治、遵守法律,增强宪法精神、法治意识,自觉做法治公民。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创建“无黑”城市。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会议讨论《2020年市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天津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20—2022年)》、《天津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和《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的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办工作办法》。
会议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中央党内法规的具体实施,完善我市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府立法要注重与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有效衔接,聚焦重大国家战略、重大工作举措,立良法、立好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及时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加强地方立法实践探索,健全完善我市法规体系。完善制度化、程序化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督办工作对法治建设的督促作用,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讨论《天津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强调要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好中央《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根基。要突出实化、具体化,创新评比奖励、荣誉表彰、课程思政等各种形式载体,注重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教育引导全市人民进一步增进爱党爱国之情。宣传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各牵头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确保两个《纲要》在我市扎实有力贯彻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