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督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考核能力和水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全市各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要求,从严从实完成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各项指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0月下旬,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树樑同志带队,组织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相关考核责任单位,赴全市十六个区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座谈、查看佐证材料等方式,重点了解各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情况、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进展情况等内容,并将根据督查了解到的工作情况,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计算阶段性工作分值,作为全年评价分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年终集中考核转变为日常性考核,培养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履职的能力。
从了解到的情况看,各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扎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区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活动中,各区纷纷表示此次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解答了推进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任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区将认真按照考核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在年终考核验收时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考核为抓手,指导、督促全市各区、各部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快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天津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