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渐多法院难“消化” 多部门助力化解

29.11.2015  15:48

   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保监局、市保协会、辖区法院、铁路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保险审判与保险监管协调沟通机制的若干意见》,共同推进保险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市一中院近年来受理保险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调解难度较大,审理周期较长,案多人少矛盾加剧。今年1-11月份,一中院新收各类案件14989件,同比增加6.58%;新收诉讼执行案件9817件,同比增加19.20%。建立保险审判和保险监管协调沟通机制,能实现纠纷有序分流和快速化解,提高法院保险审判能力,也把相关问题及时反馈给保险监管部门,促进行业依法合规经营。

  保监局、市保协会将加大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的调解力度,法院对于保险机构调解组织调解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积极予以指导和答复,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要依法予以确认。在尊重和保障当事人诉权前提下,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引导,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委托行业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一致的,要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的,转入法院审理程序,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保险纠纷。还将健全保险纠纷案件数据统计汇总、传递相关文件、案例、事例、开展交流培训;通过网络对接、网络视频、在线服务等降低机制运行成本,提高机制运行效率;依托互联网探索建立保险纠纷网上调解模式,方便当事人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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