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182号)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冬季儿科医疗服务工作,密切关注冬季儿童重点疾病发病情况,加强儿科疾病监测预警,科学研判与季节相关的儿科医疗服务需求变化形势,尽快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调配资源、补足能力短板,有效缓解高峰期儿科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要通过构建儿科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畅通的分工协作机制,合理引导和分流儿科患者,为我市儿童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针对季节特点,合理安排救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冬季儿科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将其纳入“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要内容之中。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冬季儿童易发季节性疾病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医务人员、医疗物资配备工作,确保急救设施设备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不得出现停诊、拒诊情况。要强化门急诊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执行各项核心制度,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服务和疏导工作。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要做好院前急救工作,保证急救电话畅通,及时接警,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并及时转运患儿。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做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工作。
三、关注儿童保健,做好健康宣教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传染性疾病、儿科季节性疾病以及意外伤害等,加强儿童疾病预防和保健管理,充分利用媒体、社区、学校、幼儿园等渠道,落实对冬季儿童高发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做到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发病率,缓解冬季儿科就诊压力。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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