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明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摸清情况,统筹资源,实施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开展结对帮扶困难村和联系社区工作,自觉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和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有关部门要完善物资储备,加强价格监管,搞好供需衔接,健全应急机制,保证节日期间粮油肉蛋奶等重要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问题食品,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宣传天津发展成就,深入解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建设美丽天津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 (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持续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
四、认真组织好春运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和铁路、民航、水运、公路等部门作用,合理调配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保障群众出行。改进服务方式,拓宽购票渠道,做好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信息服务,以及送票到校、送票到工地等特色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严格交通安全执法,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疏导管控,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大型商场、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的安全监管,做好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集中开展“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
七、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八、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保证24小时专人值守、领导同志在岗带班。落实有关应急预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