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7月7日至8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四川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夯实依法治国基础。
四川省是全国司法所数量最多的省份,占全国司法所总数的11%。长期以来面临着人员不足、基础设施落后、工作不规范等问题。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着力破解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司法所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提升的态势,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在川期间,傅政华听取了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并赴成都市新津县普兴司法所、温江区和盛司法所、邑州监狱进行实地调研。傅政华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对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利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以及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傅政华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最基层单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司法所每一项职能都与基层法治建设密切相关。司法所建设得怎么样,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基层法治建设成效。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法理情结合,实现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傅政华强调,司法所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在整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要通过利用智能化等手段,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及时便捷获得贴身不走、精准普惠的个性化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在邑州监狱,傅政华深入罪犯回归中心、监狱指挥中心、监区等进行调研,亲切看望慰问了一线值班警察,对监狱标准化建设、从严管理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强调,监狱工作要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全面提升新时代监狱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