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国库抵押品范围

13.05.2015  10:59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而地方债将纳入抵押品框架。市场认为,这是继昨天国务院发25号文允许地方保留税收优惠之后的又一大利好。

  路透援引多位消息人士称,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常备借贷便利),MLF(中期借贷便利)和PSL(抵押补充贷款)的抵押品范围。

  据路透,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统一发文指出,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展开回购交易。

  上述人士表示,地方债利率低,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债券市场主力吸引力不足,为鼓励银行买债和放贷,央行、财政部等监管层发文允许银行以地方债抵押,则银行直接从财政部、央行等获得低成本资金。

  此前,彭博和《华尔街日报》也曾报道,央行正在考虑允许包括地方政府置换债在内的更多资产作为PSL抵押标的。

  4月23日,原定于首个发行省级地方债的江苏省未能如期发行。《经济参考报》称,江苏发债延迟绝非个例,今年地方债发行将在多省市全面延迟,主要是因为上万亿规模的低利率、低流动性政府债难获投资者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