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1月份第一个学习日作为党章学习日,开展专题学习交流。1月5日,中心组成员在个人自学、深入思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学习交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鸣主持专题学习会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贯彻党章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利用1月份第一个学习日专题学习党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准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更好地凝聚思想共识,激发前行动力。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党章是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遵循,是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贯彻党章。要坚持把学习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紧抓不放,注重原原本本学、对照差距学、延伸拓展学,全面掌握基本内容,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党章各项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突出政治建设这个首要,始终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不断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以案三促”,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谋划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一年打基础、两年大提升、三年创一流”工作目标,担当作为,苦练事功,推动天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时期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
市检察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专题学习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代表处级领导干部汇报了学习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