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1.05.2018  23: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涌现出一大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司法部决定,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00个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董刚等1000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全系统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继续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

  附件: 1.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点击下载]

     2.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