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07.12.2015  16:4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深入推进法治天津建设,全市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活动主题,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自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全市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积极参与其中,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12月4日当天,各区县协调各职能部门,发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法律院系的学生、法律志愿者等人员,利用广场、公园、集市、村居社区活动站点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广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市司法局领导分别带队到部分区县巡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一些区县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活动开展情况,参与现场法律咨询。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2·4”活动期间,全市共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50场,设置展牌2000余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余万份,参加宣传咨询服务的群众达150万人次。

  今年“12·4”宣传活动特点突出,效果显著。 一是活动组织认真扎实,突出实效 。全市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调动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大宣讲、法律宣传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宣传内容,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全市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是突出重点宣传对象,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新举措,举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全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和考试, 全市3万多名处以上领导干部利用网络进行学法和考试。开展 百万妇女学法律全民守法创平安”主题宣传活动,面向全市各界妇女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竞赛决赛在天津广播电视台进行录制,并于“12·4“当天播放。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市二十五中学作为教育部指定活动分会场,在12月4日当天早晨开展全校师生宪法晨读,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融合媒体优势,宣传广泛深入。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运用新闻报道、专版、专栏、专题、公益广告等渗透力强的媒体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广泛运用新媒体,通过各级各类网络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运用专题片、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和互动交流等方式学习宣传宪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