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颁发全国首张“五证合一”药品零售许可证

06.06.2015  11:59

自2015年6月5日起,本市实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这是继3月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昨天上午,全国首张 “五证合一”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在本市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颁发。

据了解,将市场主体设立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分别申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合并为一证,申请人向辖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递交一份统一的申请材料,即可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并标注认证证书编号。同时,保留原《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正副本,满足企业在外埠从事经营活动的需求。

实施“五证合一”行政许可,统一了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支队伍集中检查、一张表格同步审批、一个证书统一发放”的“四统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减少了办事程序,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解决了群众开药店多种经营办证难、办证多的问题,过去至少要跑5趟,现在只需要跑一趟即可。进一步优化了本市发展环境,提高了办事服务效率,有效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审理时限由原来五证分别办理的承诺办结时限累计59个工作日,缩短为核发、换发、变更、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合证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进一步大幅提升。

昨天,记者在河西区行政许可中心现场看到,全国首张“五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李国君局长颁发给企业名称为“天津世纪三潭大药房河西分店”的企业负责人董明振,证书的国徽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字样,证号是“津河西20150001”,具体各项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拿到全国首张“五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董明振表示:“过去办理这5个证书至少要跑5趟,现在来一次就全都解决啦。这样的改革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服务效率。”



原标题: 天津日报数字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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