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公布2月份全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07.03.2016 13:3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16年2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08,同比下降34.7%;达标天数24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比例为82.8%,同比上升39.9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PM 2.5 、PM 10 、SO 2 、NO 2 、CO、O 3 等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37.5%、43.4%、55.7%、20.8%、11.1%、6.3%。
细颗粒物(PM 2.5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二氧化氮(NO 2 )月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值。其中,PM 2.5 月均浓度为50µg/m 3 ,超标0.43倍;PM 10 月均浓度为82µg/m 3 ,超标0.17倍;NO 2 月均浓度为42µg/m 3 ,超标0.05倍。二氧化硫(SO 2 )月均浓度、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 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标。
二、区县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2月,区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4.19~6.16之间,空气质量较好的区县为宁河区、蓟县和南开区,较差区县为静海区、河北区和武清区;区县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率在21.5%~47.0%之间,改善情况较好的区县为蓟县、宁河区和宝坻区,较差区县为西青区、静海区和武清区。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7.03.2016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