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举措为重大项目“开绿灯”
为落实市政府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各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理机制,高新区建立八项专项制度,提高项目全程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立项、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一是建立投资项目帮办专员制度。为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定专职帮办专员,负责全程领办帮办,全程跟踪并帮助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二是建立上门送服务新型审批机制。实现服务窗口前移,变传统的“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保姆式服务和全程协调服务,全力助推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
三是建立项目审批服务台账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台账》,按照项目实际审批进度及时更新,有针对性地解决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建立24小时全天候审批服务机制。即:工作时间实行现场审批服务制,非工作时间实行预约审批服务制,审批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五是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制度。对于列入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三级重大前期项目、“两行一基金”项目以及高新区重点帮扶的投资项目,与项目单位建立重大项目直通车。
六是建立项目审批四级会商机制。从项目立项开始启动一级会商;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合理用能等重大事项,或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重大项目,启动二级会商;涉及企业审批中出现疑难问题或项目单位存在实际困难的情况,启动三级会商;属高新区审批局职权范围之外,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宜,启动四级会商。
七是建立审管联动信息交流机制。制定《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管联动信息交流制度》,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在线交互平台。
八是建立专家智库引入专业审查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入资质等级高、专业能力强和社会信誉佳的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