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乘客须知》

06.01.2015  12:34

(一)乘客携带物品的重量超过20公斤,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重量超过25公斤,不准乘车。

(二)乘客携带物品的体积超过0.06立方米, 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的体积超过0.12立方米,不准乘车。

(三)乘客携带物品的长度超过1.5米,应购同程票一张;物品的长度超过1.8米,不准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