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驶入“快车道”
昨日从市文广局获悉,天津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已于日前正式印发,本市成为继山东省后全国第二个出台地方《实施意见》的地区,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本市《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于2014年7月启动,到今年7月文件印发实施,历时整一年。《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从均衡发展、增强动力、加强内容供给、推动科技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等五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制定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队伍建设、法律法规等四方面予以保障。市文广局局长黄永刚告诉记者,《实施意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三部分52条内容,是构建本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键性制度设计。其中,“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标准是实施标准最核心的内容,包括读书看报、广播影视、文体活动、文化鉴赏、公众教育、数字服务、免费开放、特殊群体服务等8项基本服务项目,共33条指标要求,基本涵盖了当前人民群众的主要文化需求。
记者在《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中发现,对于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这份《实施标准》中都做了具体量化的规定。如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与内容”的“借阅书刊”项目中,规定“全市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市级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图书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48次;区县公共图书馆开展流动图书服务次数每年不少于24次”。在“参加文体活动”项目中,规定“市级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40次,区县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0次”;“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2次,每周至少1次”。在“开展公众教育”项目中,规定“市级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120次,区县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36次”。
此外,黄永刚还特别对《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的“现代”进行了解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价值取向的现代化,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发挥以文育人的重要作用;二是建设理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体现统筹建设、协同推进、开放多元、创新发展的要求,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和群众等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文化法律规章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加快本市文化服务管理由政策指令为主向法治规范为主转型;四是服务内容的现代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生产供给符合时代精神和人民期盼的优秀文化产品,真正实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五是服务方式的现代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重视文化与科技的结合,综合运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传播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