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向国务院及公安部命名表彰的我市公安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学习的决定

07.07.2017  09:14

  2017年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英模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我市公安系统15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南开分局国保支队被国务院授予“模范国保支队”荣誉称号,东丽分局、滨海保税分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刑侦局一支队二大队等1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平分局劝业场派出所副所长张冉等4名民警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交管局河东支队六纬路大队副大队长黄祥鹏等21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这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涌现出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彰显了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对共产主义信念无比坚定的政治本色,

  充分体现了秉公执法、竭诚服务、改革创新的时代风采,生动诠释了守护正义、不惧艰险、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为全市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向我市公安系统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活动。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讲政治讲忠诚的明白人。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职业操守,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做社会和谐稳定的守护人。学习他们牢记宗旨、竭诚为民的爱民情怀,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对人民怀有深厚感情,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学习他们锐意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勤于思考、精于钻研,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忘我工作、顽强拼搏,做勇立改革潮头、创新担当的带头人。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对标对表,深入开展向公安英模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把学习活动与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天津实施,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天津篇章。要与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担当、创新竞进,大力推进“一基地三区”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开放包容、生态宜居、民主法治、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而努力奋斗。要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本岗、扎实工作、改革创新、克难奋进,努力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