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23.06.2015  17:39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公布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今日2版)。这是自2009年以来,首次披露全国层面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披露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汇总各地数据及相关信息后,立即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在第一时间完成了此次报告披露工作,这是该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精神、研究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并接受社会监督。此次公布的报告也是继今年2月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及《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指引》后的连续动作之一。

        为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明确披露内容。分别就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建立审查机制。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披露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全国和各省、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信息汇总披露前,由三部门认真核对。三是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人员培训、完善信息系统等。

        报告全面披露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业务收支情况、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资产风险情况5个方面内容。

        报告显示,2014年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06.50万个,实缴职工11877.3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05%和9.19%。净增实缴单位25.44万个,净增实缴职工999.53万人。同时,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比上年增长13.99%。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51万笔、6593.02亿元,分别比上年减少13.14%、14.18%;全年收回个人住房贷款2786.90亿元,比上年增长12.16%;全年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3806.12亿元,市场占有率(全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增余额总和的比例)为19.2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整个房地产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其接近20%的市场占有率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此次信息披露对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效果明显,也将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在增值收益方面,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496.73亿元,比上年增长19.51%。其中,委托存款利息收入404.96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81.92亿元,国债利息收入6.08亿元,其他收入3.77亿元。业务支出819.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6%。其中,支付缴存职工利息751.84亿元,归集手续费20.0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2.98亿元,其他支出4.8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677.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