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高速公路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大中修工程 已计划实施,项目业主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包含津蓟高速公路、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塘承高速公路、津宁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滨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的道路、桥梁定期检测,桥梁特殊检查,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
2.2 招标范围
道路、桥梁定期检测,道路定期范围包括以上所有路段,于12月底出具检测报告;桥梁定期检测范围包括蓟平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津港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的所有桥梁、涵洞、隧道及其它路段的特大桥,于12月底出具检测报告。
桥梁特殊检查,对津蓟、长深、滨石、京沪、荣乌高速部分板梁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板梁梁底横向及斜向裂缝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给出维修处置建议。对长深高速滨海大桥、滨石高速南运河桥、京沪高速大张屯互通南运河桥进行季度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出具检测报告,主要检查并跟踪桥梁病害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勾出维修处置建议。
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2.3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及设计周期:
定期检测、特殊检查周期为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一个年度;设计自签订设计合同书之日起一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检测和设计资质,检测资质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具有 一项公路道路桥梁工程的定期检测业绩和一项公路道路桥梁工程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定期检测、特殊检查、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武岩峰 | 电 话: | 022-58076065 |
电 话: | 022-83711208 | 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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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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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 6 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