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高速公路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滨高速公路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以津高速养护[2016]4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海滨高速公路收费路段全长70公里,全线共有桥梁22座,其中特大桥5座;分为北段和南段两个段落,其中北段里程长度34.4km(k0+000~k34+4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一个;南段里程长度35.7km(k55+500~k91+200),含主线站两个,匝道站四个。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建设应急处置系统:接入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的各类动静态信息,补充监控中心支撑软件平台运行的主机、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部署视频平台、事件监测、视频存储等信息化硬件,配置服务器机柜。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本次招标投资额约300万元。
2.3计划施工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分项和监控系统工程分项(原标准)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原标准)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新标准)或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括号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6投标人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4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八大街81号
电话:66298907
联系人:段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邮编: 300204
电话: 28236301
传真: 28223902
联系人:李岳峰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