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3月份10起环境违法案例曝光 共处罚款616万
09.04.2016 10:39
本文来源: 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本市公布了今年3月份环境执法情况,同时通报10起新近环境违法典型案例。3月份,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383人次,检查企业、点位2731家(次),立案133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12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15起,其中涉及大气类39起、水类2起、固体废物类4起、违法建设项目类66起、其他4起,共处罚款616.1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环境污染犯罪1起,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其中,在机动车执法方面,全市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持续联合开展移动源执法检查,遥测拦检、入户排查机动车2.8万辆,抽检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85台,依法查处超标车65辆、超标机械2台。此外,还组织开展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执法检查,共检查156家(次),对2家油气回收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环保一致性核查共1250辆。
2016年3月22日,东丽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东丽分局干警对位于东丽区华明街北于堡村的一家个体电动自行车酸洗磷化加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单位酸洗磷化加工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磷化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并渗入地下。经监测,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总锌、总锰、总镍等重金属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以上,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的规定。3月23日,东丽区环保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东丽分局进行处理。
本文来源: 北方网
09.04.2016 10:39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