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6.02.2018  23:42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于2018年2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张国清 分管审计工作。

副市长曹小红 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体育工作。

副市长孙文魁 分管发展改革(物价)、财政、国税地税征管、统计、编制、政府法制、行政审批改革、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协助分管审计、联系部队工作。

副市长赵海山 分管自由贸易区、商务、旅游、服务业、口岸服务、、合作交流、投资促进、外事、涉港澳台事务、侨务、大型活动组织工作。

副市长李树起 分管农村、农业、林业、气象、水务、防汛抗旱、民族、宗教、对口帮扶工作。

副市长康义 分管金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民政、中小企业工作。

副市长金湘军 分管城市管理(市容、园林、市政公路、城区交通)、交通运输和管理、邮政、规划、城乡建设、国土与房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抗震救灾、人民防空、海洋工作。

副市长董家禄 分管公安(消防、边防)、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社会稳定工作。

副市长姚来英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国防工业)、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科技、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力、通讯工作。

秘书长孟庆松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工作,代管档案、参事、文史、地方志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